格力高春遊賞

活動時間 活動辦法
活動獎項
兌獎方式
發票登錄注意事項
活動細則與條款

本活動由格力高台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發起,並授權台灣博報堂股份有限公司執行(下稱「執行單位」)。主辦單位就活動規則之解釋及活動程序之變更享有最終決定權,敬請參加者知曉。

  1.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如因中獎者之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或無法辨識等問題導致無法兌獎者,視同中獎者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若逾期兌獎,視同自行放棄中獎資格,中獎者不得異議,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2.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
  3. 中獎者如抽中本活動實體獎項,其獎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指定款式、顏色等任何獎品規格,亦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主辦單位並保有最終修改或變更活動方式及更換活動獎品之權利。本活動獎品如遇有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獎品規格以主辦單位網站資料為準。
  4.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5.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價值累計超過NT$1,001,中獎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須預繳10%稅金,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6. 本活動僅限設籍於中華民國地區(含台澎金馬)之本國居民參加,設籍其他地區者視為無效登錄資料,獎品寄送地址亦僅限中華民國地區(含台澎金馬),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
iPhone14 領獎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聯繫iPhone中獎者並提供領獎辦法,中獎者需詳細填寫主辦單位所提供之中獎通知函,並將「中獎通知函紙本及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Pocky Taiwan活動小組」 (詳細寄件資訊及需提供資料明細將載於中獎通知函)。若主辦單位未在2023/06/30前(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收到「中獎通知函紙本及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領獎資格。
  2. 中獎者倘為未成年人 (未滿18歲),而抽中本活動之獎項者:(1)應於中獎通知函中,主動載明中獎者年齡 (2) 將中獎者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連同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中獎者與其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如:全戶戶口名簿之全部影本或其他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併以掛號方式寄回「Pocky Taiwan活動小組」 (詳細寄件資訊及需提供資料明細將載於中獎通知函)。若主辦單位未在2023/06/30前(郵戳為憑,逾期無效)收到「中獎通知函紙本、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中獎者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中獎者與其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獲獎資格。
  3. iPhone獎項之寄送以中獎通知函上中獎者所填寫之資料為準,中獎者請務必確認資料無誤及填載正確,但主辦單位不接受指定配送到達日期。若因資料填寫不實、不完整或其他無法辨識之情形造成無法聯繫或無法寄送或寄送錯誤或遭拒絕受領,則視同放棄權益並應自負其責,主辦單位恕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不接受中獎者變更聯絡住址或中獎者姓名,以避免產生冒領獎項之情況。
  4. 中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獎品之所有權及風險將移轉與中獎者,所有包括但不限於遺失、被盜或其他喪失所有權之情況,均由中獎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另行補發原獎項(或等價產品)或折讓現金。
LINE POINTS 3000點 領獎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聯繫LINE POINTS中獎者並提供領獎辦法,中獎者需詳細填寫主辦單位所提供之中獎通知函,並將「中獎通知函紙本及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Pocky Taiwan活動小組」 (詳細寄件資訊及需提供資料明細將載於中獎通知函)。若主辦單位未在2023/06/30前(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收到「中獎通知函紙本及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領獎資格。
  2. 中獎者倘為未成年人 (未滿18歲),而抽中本活動之獎項者:(1)應於中獎通知函中,主動載明中獎者年齡 (2) 將中獎者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連同中獎者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中獎者與其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如:全戶戶口名簿之全部影本或其他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併以掛號方式寄回「Pocky Taiwan活動小組」 (詳細寄件資訊及需提供資料明細將載於中獎通知函)。若主辦單位未在2023/06/30前(郵戳為憑,逾期無效)收到「中獎通知函紙本、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中獎者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中獎者與其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獲獎資格。
  3. 主辦方在確認中獎者提供的資料無誤後,會以電子郵件告知兌換序號。若因資料填寫不實、不完整或其他無法辨識之情形造成無法聯繫,則視同放棄權益並應自負其責,主辦單位恕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不接受中獎者變更姓名,以避免產生冒領獎項之情況
  4. 中獎者一旦兌換獎品後,獎品之所有權與風險將移轉予中獎者,所有包括但不限於遺失、被盜或其他喪失所有權之情況,均由中獎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另行補發原獎項(或等價產品)或折讓現金。
Pocky環保購物袋 領獎注意事項
  1. Pocky環保購物袋獎項之寄送地址將依照中獎者填寫之資料為準,請務必確認資料無誤及填載正確,且主辦單位恕不接受指定配送到達日期。若因資料填寫不實、不完整或其他無法辨識之情形造成無法聯繫或無法寄送或寄送錯誤或遭拒絕受領,則視同中獎者放棄權益並應自負其責,主辦單位恕不另行通知。
  2. Pocky環保購物袋之中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獎品之所有權與風險將移轉予中獎者,所有包括但不限於遺失、被盜或其他喪失所有權之情況,均由中獎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另行補發原獎項(或等價產品)或折讓現金。
LINE POINT兌換注意事項
  1. 請至POINT CODE網站輸入兌換序號儲值:
    https://points.line.me/pointcode
  2. 必須為台灣LINE應用程式使用者:
    • 尚未使用LINE應用程式者,煩請下載安裝LNE應用程式之後進行相關手續。
    • 需使用LINE登入,並請於LINE設定電子郵件信箱與密碼。
    • 手機門號、LINE帳號必須為台灣LINE用戶。
  3. POINT CODE效期及無法使用狀況:
    • 已使用過的POINT CODE無法再行使用。
    • POINT CODE具有效期限,點數使用效期為最後一次獲點後的180天內。因過期失效之事宜,恕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敬請見諒。
  4. POINT CODE無法重新發放:
    • 若有遺失POINTCODE或遭盜用、竄改等情形,主辦單位皆無法協助重新發放POINTCODE,恕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5. POINTS使用方法:請參考LINE POINTS支援中心
    https://help2.line.me/linepoints
  6. POINT CODE問題反應:請透過LINE「問題反應表」網頁詢問https://contact.line.me/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格力高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及台灣博報堂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單位)。
  2. 蒐集之目的:辦理本次消費者活動及作為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與再行銷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可辨識參加者之LINE帳號、姓名、電話、地址及電子郵件。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個人資料利用自本活動起始日起,至蒐集之目的消失時止。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公司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提出申請(主辦單位服務電話:0809-099-007,主辦單位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9:00-18:00 (午休時間 12:30-13:30/例假日除外;執行單位服務電話:02-2545-6622,執行單位服務時間:周一~周五,10:00~12:00/14:0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8. 除【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之告知事項第二點外,本活動所獲得之個人資訊不會移作其他任何使用。
  9. 台端了解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台端已瞭解以上之活動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資料。